2019年12月6日,我院与东莞供电局共同签订《关于落实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双方正式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我院执行局张立鹤局长、指挥中心吴晋城主任、何芃副局长、三个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同志与东莞供电局贺智涛副局长、陈志钊副总经济师、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会。张立鹤局长与贺智涛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在签约仪式上签字。 我院与东莞供电局签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切实推进“2019南粤执行风暴”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的签署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一直以来,执行工作面临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处置、被执行人不动产难清场腾退等问题,能否查找到被执行人,高效快捷处置涉案财产直接关系到生效判决能否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能否兑现。《实施意见》明确建立东莞法院与东莞供电局执行联动机制。供电局协助法院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用电、缴费情况,明确被执行人的缴费房产位置、缴费账户等信息,通过该信息的查询,极大方便了法院查找被执行人及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实施意见》明确了对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腾退、返还、交接等执行案件,法院可向供电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涉案不动产采取停电措施。同时,供电局对窃电、欠费、违约用电的用户,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用户,也明确对其依法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今后,该《实施办法》还将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并完善。

张立鹤局长表示,感谢东莞供电局对东莞法院的执行工作大力支持,该《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总体提升执行质效,大幅提升法院对不动产的执行效率,有效提高执行结案率和到位率。贺智涛副局长也指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立诚信社会是供电部门应尽的责任,下一步供电部门将会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