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遵章守法出行是每一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当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时应当自觉服从交警的依法查处,但个别违法者不仅不服从管理,更有甚者采取暴力方式抗法,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7月13日10时30,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大东大队在大东区东贸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警在对一辆涉嫌禁行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不仅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而且驾驶人付某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和驾驶车辆不符,随即准备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
在交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时,当事人付某某及其丈夫不予配合,抢夺单据、辱骂民警。经多次警告无效后,现场交警采取强制措施将付某某带回大队。其间,付某某多次采取踢踹、撕咬方式暴力反抗执法,致一民警额头部位受伤、两名辅警胳膊、眼部等部位受伤。
现场交警随后拨打110报警。目前,犯罪嫌疑人付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大东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