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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内部——外部”监督链条今年3月14日,南昌市民蒋某通过“诉事速办”投诉专线反映,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有财产却找理由拖延执行,导致其胜诉权益一直未能兑现。 接到投诉后,南昌中院第一时间推动该执行案件落地落实。经全力执行,蒋某两天后便拿到了执行款项。 据了解,为建立健全对“诉事速办”服务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南昌中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诉事速办”高质量运行的若干规定》《“诉事速办”工作“四个不准”》等规章制度,明确要求法官不得无故拒接当事人电话,确因工作原因未及时接听的,须在24小时内回复,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次次有着落”。 此外,设立投诉建议专线,专门受理、核查、答复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并运用技术手段对“诉事速办”通话进行全过程自动录音和云存储,在保证诉讼服务有态度、有效率、有效果的同时,有效防范可能存在的法官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廉政风险。今年以来,南昌中院共开展“诉事速办”专项督察8次,通报问题5人次。 “我们推行‘诉事速办’,就是让干警‘把来人当客人、把来电当急电、把来信当家信’,让群众的诉求、诉请和诉讼能够‘马上就办’,真正做到‘电话打得通、法官找得到、诉求理得快、案件办得好、服务做得优’。”刘星表示。 上一篇增加公平公正原则下一篇健全“台前——台后”诉服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