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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气候投融资工作 加大与金融机构合作


气候融资投融资试点已初见成效。以北京市通州区为例。据通州区金融办副主任孙国卓介绍,今年1月至7月,全区金融业税收占全区比重达13.2%,其中绿色金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绿色金融功能主要承载区和先行示范区,城市副中心绿色信贷余额突破240亿元,绿交所累计实现各类环境权益交易量超9300万吨,副中心“绿色金融”发展已在北京市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通州区(城市副中心)气候投融资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也有望尽快出台,最近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化气候投融资的工作还将继续。李高透露,围绕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如下工作。

引导试点地方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指导试点地方积极挖掘和培育气候项目,推动地方建立本区域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立并规范项目的入库标准,确保入库项目的质量,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有效对接平台。

指导地方加强相关项目的碳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导地方对相关投资项目碳减排的效果开展核算,同时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加强碳排放信息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鼓励试点地方加快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同时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引导,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碳减排量的创新投融资工具和服务模式,发挥社会和市场力量。

支持试点地方强化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力建设。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为试点地方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以制订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为抓手,将气候投融资项目的发展路径、技术指标、产业特点、商业模式、风险防范、排放测算等因素纳入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战略决策与投融资活动。

鼓励试点地方积极开拓气候投融资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投资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对接,引导更多的国际资金投入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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