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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提升司法获得感


当听证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从轻处罚的意见,梁某的姐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因为这意味着弟弟可以继续完成学业,也消除了对自己从事教师职业的影响。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21岁的在校大学生梁某根据学校安排到太原市某酒店实习。2022年4月,梁某借在酒店前台值班之际,采用透明宽胶带伸入保险柜投钱口的方式,两次窃取该保险柜内装有现金的信封,共计盗窃5504元。

依据用“未检思维”“未检理念”办理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精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到其家境贫寒,父亲疾病缠身,梁某考上大学后坚持勤工俭学贴补家用,因实在缺钱才产生盗窃想法。

之后,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在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出示证据,讲解法律规定,并对梁某在学校及实习期间的现实表现、家庭情况进行了说明后,听证员对当事人及承办人进行了提问,侦查机关发表了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从轻处罚的意见。

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梁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经综合考虑,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过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参与释法说理,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提升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获得感、认同感是太原检察机关在办理“小案”中不断探索完善的一项机制。

为办好“小案”,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太原检察机关兼顾办案效率与公平,探索“小案快办”机制。同时完善行刑衔接,探索不起诉案件考察帮教机制。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工作衔接,形成了司法救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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