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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提升司法获得感当听证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从轻处罚的意见,梁某的姐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因为这意味着弟弟可以继续完成学业,也消除了对自己从事教师职业的影响。 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21岁的在校大学生梁某根据学校安排到太原市某酒店实习。2022年4月,梁某借在酒店前台值班之际,采用透明宽胶带伸入保险柜投钱口的方式,两次窃取该保险柜内装有现金的信封,共计盗窃5504元。 依据用“未检思维”“未检理念”办理在校学生犯罪案件精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到其家境贫寒,父亲疾病缠身,梁某考上大学后坚持勤工俭学贴补家用,因实在缺钱才产生盗窃想法。 之后,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在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出示证据,讲解法律规定,并对梁某在学校及实习期间的现实表现、家庭情况进行了说明后,听证员对当事人及承办人进行了提问,侦查机关发表了意见。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从轻处罚的意见。 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梁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经综合考虑,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过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参与释法说理,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提升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获得感、认同感是太原检察机关在办理“小案”中不断探索完善的一项机制。 为办好“小案”,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太原检察机关兼顾办案效率与公平,探索“小案快办”机制。同时完善行刑衔接,探索不起诉案件考察帮教机制。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工作衔接,形成了司法救助合力。 上一篇东方潮起 贸仲前瞻下一篇主动作为多元化解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