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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商家因“差评”擅自公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构成侵权?在张某等人诉某商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等人因不满被告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 这起案件中,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法院认定商家因遭差评擅自公布消费者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厘清了经营者行为边界,切实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 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酒店等服务的情况十分常见。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订酒店服务,可能涉及中间商等多个环节,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在熊某等诉某旅行社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提供酒店预订服务方应当履行协助退订等合同附随义务,未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维护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案件对于进一步厘清网络消费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具有重要的规则意义和指引价值。”贺小荣表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事关民生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任重而道远。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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