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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概念、方式与条件详解### 在刑事诉讼的复杂流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扮演着关键角色。它指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要求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此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保证其能够随传随到。这一措施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旨在限制而非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力度相对较轻。 取保候审的实施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保证人担保** 在此方式下,被取保候审人需提出一位符合条件的保证人。这位保证人需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确保被保证人能够遵守规定,随传随到。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而保证人未及时报告,保证人将面临罚款处罚。若此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方式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责任,通过保证人的监督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的行为合规。 **二、保证金担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时,需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若其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采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措施。反之,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将予以退还。这种方式以物质为担保,增强了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自觉性。 值得注意的是,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时,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 **取保候审的申请与条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则明确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中,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因患有严重疾病、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已被依法拘留但证据不足需要逮捕的;已被逮捕羁押但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且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的;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以及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等多种情形。 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批准权掌握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手中,目前我国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并不高。因此,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往往是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