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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错误谁负责?司法鉴定出错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在实践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简单来说,责任由谁承担、如何追究,主要取决于鉴定错误的性质(是程序违法还是结论偏差)以及该鉴定是法院委托的还是当事人自行委托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责任追究的路径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面: 1. 刑事责任:故意造假,个人担刑责这是最严重的责任形式。如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意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触犯的是刑法。
2. 行政责任:违规操作,机构挨处罚如果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超范围执业、违反程序、严重不负责任等),司法行政机关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 国家赔偿:公检法委托出错,国家来赔这是很多当事人最关心的情形:如果鉴定是法院、公安等办案机关委托的,结果错了导致我被错判、多判了刑,该找谁赔?
4. 民事责任:自己委托出错,可以起诉鉴定机构如果鉴定是当事人在诉讼前自行委托商业鉴定机构做的,那么情况完全不同。
特别提醒:不能仅因“对结论不满意”而起诉
总结为了方便你对照,以下是总结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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