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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 依法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的通知》,明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的,依法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其融资、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活动;同时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简化维权流程,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一要求也为东莞农民工维权提供了明确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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