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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依法可以委托的辩护人范围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2-8。可委托的辩护人范围包括三类: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2-8

但法律对辩护人资格设有限制性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2-8。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原则上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2。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2-8。对于东莞地区的当事人而言,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能够尽早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争取有利结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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