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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好处费出借银行卡,为何极易构成帮信罪?东莞本地案例解析


     “借一张银行卡,只用几天,给你几百块报酬”,类似话术常年在东莞长安、虎门、中堂等镇街流传,大量群众上当受骗,最终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近年同类判例,分析有偿出借银行卡的法律风险。
      从法律逻辑分析,收取报酬是司法机关推定主观明知最重要的依据。正常民间借贷、朋友资金周转,不会额外支付佣金。陌生人主动出钱租借银行卡,明显违背普通人日常交易习惯。办案机关据此认定,行为人能够意识到对方可能利用账户从事违法活动,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具备犯罪主观故意。
      很多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我只收几百元,达不到 1 万元获利标准,应该没事。该想法存在明显法律误区。司法解释规定,支付结算金额达到 20 万元以上,即便获利不足一万元,同样属于情节严重。东莞大量判例显示,嫌疑人获利几百元,银行卡流水超过 20 万,最终被认定构成帮信罪。获利金额只影响量刑轻重,不影响罪名成立。
我们区分两种情形对比:第一种,无偿出借银行卡给同乡,用于正常货款结算,没有任何异常资金流动,一般不追究刑责;第二种,收取费用出借银行卡,交由陌生人远程操控,资金日夜频繁进出,短时间形成巨大流水,基本都会刑事立案。
同时提醒大家区分帮信罪风险等级:仅仅交付银行卡、密码,由他人操作转账,大多定性帮信罪;如果拿到银行卡之后,亲自操作转账、取现、拆分资金,有可能升级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更重。部分嫌疑人在被银行冻结账户之后,再次办理新卡继续出借,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断卡行动持续推进,东莞各大银行持续开展账户清理,异常账户会快速预警并推送公安机关。一旦被警方传唤,意味着案件已经掌握初步证据。此时切忌随意供述,应当尽快联系专业律师,梳理案件事实。
张瑞山律师建议全体市民,坚守底线,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任何银行卡、支付账号。不要贪图小额佣金留下刑事案底,影响求职、考公、子女政审。遭遇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张瑞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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