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可以直接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吗家人被刑事拘留关押进东莞看守所,很多家属第一时间就想前往看守所现场会见当事人,却经常白跑一趟。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张瑞山律师结合《刑事诉讼法》以及东莞看守所实务规定,就家属会见的问题做普法说明。 核心结论:判决生效之前,家属不能直接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仅有执业辩护律师可以依法会见;只有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属于留所服刑罪犯,家属才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预约探视会见。 刑事案件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都属于判决生效前的未决阶段。无论人关押在东莞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还是其他监所,家属均不能入所会见。法律这样设置,主要目的是防范串供、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保障刑事侦查与诉讼活动正常开展。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就可以会见在押的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在 48 小时以内安排会见,会见过程不受监听。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会见需要经过办案机关许可。家属本人没有法定会见权利,即便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直接跑到看守所,监管部门也不会安排家属会见。 不少家属存在误区,开庭旁听是不是等于会见?开庭时家属可以旁听庭审,能够看见当事人,但是不允许对话、私下交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会见。朋友、恋人也不能代为会见,只有近亲属才有权委托辩护律师。 什么时候家属可以会见?一审判决作出之后,上诉期届满,当事人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判决正式生效。如果剩余刑期较短,当事人留在看守所留所服刑,家属就可以在粤省事小程序的监所服务板块线上预约探视,按照预约时间,携带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前往看守所会见。 张瑞山律师提醒东莞家属:判决生效前想要了解当事人状态、传递生活叮嘱,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还可以通过粤省事给在押人员存顾送款,保障日常生活。遇到刑事案件,可联系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张瑞山律师,电话:13712931166,执业证号:1441920111024775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
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