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13712931166

专注刑事辩护,为您保驾护航

东莞律师
首页 >> 刑事案件 >>刑事 >> 看守所会见高频误区,东莞刑事家属一定要避开
详细内容

看守所会见高频误区,东莞刑事家属一定要避开


家人被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家属焦虑慌乱,容易轻信各类不实说法,踩入法律误区,甚至遭遇财产损失。张瑞山律师结合东莞大量刑事办案实务,梳理看守所会见方面的高频误区,帮助家属避开风险。

误区一:拿着户口本、拘留通知书,直接到看守所就可以见人。

现实中大量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结果无法会见。法律明确,判决生效前,无论带什么证件,家属均不能会见嫌疑人。看守所只接待律师会见,家属现场无法办理探视,盲目跑看守所只会白白耗费时间精力。

误区二:开庭的时候,就可以和当事人说话沟通。

家属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公开开庭,能够看见被告人,但是旁听席与被告人席位隔离,禁止家属和当事人对话、递纸条、私下交流,仅仅是视觉上看见,不属于法律意义的会见。开完庭,没有生效判决,依旧不能去看守所探视。

误区三:花钱找关系,能够安排家属会见、传递消息。

这是最高发的诈骗陷阱。会见规则是《刑事诉讼法》硬性规定,没有任何人可以私下突破法律,声称花钱可以安排家属会见、带话、捞人的,大多是诈骗分子,不少东莞家属因此遭受大额财产损失。想要带话,只能通过委托辩护律师合法转达。

误区四:朋友、恋人可以签字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

法律规定,有权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的,仅限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朋友、男女恋人没有委托权限,不能签署委托手续,不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

误区五:只要判决下来,就立刻可以预约家属会见。

拿到一审判决书不等于判决生效。一审判决之后有十天上诉期,只要被告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判决就不会生效,依旧属于未决案件,家属不能会见。必须上诉期届满,没有上诉抗诉,判决正式生效,并且看守所系统收到生效文书,才能够粤省事预约探视。

误区六:律师会见之后,可以把嫌疑人笔录、卷宗材料拍照交给家属。

律师会见可以转述生活信息、告知案件进展,但是卷宗、讯问笔录属于办案涉密材料,律师不可以拍照复制交给家属,家属也不能要求律师传递涉案纸条。

张瑞山律师建议家属遭遇亲人被刑拘,冷静处理,优先委托本地刑事律师介入。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1110247756,联系电话 13712931166,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