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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隐罪辩护,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运用大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案人员,都是普通普通群众,没有前科劣迹,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出借银行卡、低价收购物品卷入刑事犯罪。初犯、偶犯,结合社会危害性较小进行辩护,是东莞地区掩隐罪案件重要的酌定从轻辩点,对争取缓刑、不起诉具备很高参考价值。 初犯指此前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偶犯是偶然一次参与涉案行为,并非长期专门从事销赃、跑分活动。部分年轻人,出于帮朋友忙或者赚取几百元零花钱,出借银行卡,只参与一次涉案,获利微薄,和职业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差距巨大。司法解释也明确,为近亲属掩饰隐瞒,同时是初犯偶犯的,情节轻微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 辩护律师阐述社会危害性较小,一般从多维度展开。第一,当事人属于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过往社会表现良好;第二,参与涉案行为时间短,仅单次或者少数几次参与,没有以此作为谋生手段;第三,实际获取的非法获利很低,并非为了大额收益主动犯罪;第四,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尽力挽回被害人损失;第五,没有造成被害人重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已经部分得到修复;第六,案发之后真诚悔罪,已经充分认识行为违法,具备教育改造基础。 需要明确,初犯偶犯属于酌定情节,不是法定应当从轻,不能单独依靠该情节直接获得无罪,必须搭配退赃、认罪认罚、坦白等其他情节组合使用。如果多次实施掩隐行为,或者之前有同类行政处罚记录,则不能适用该辩护角度。 在东莞本地司法实践,对于初犯偶犯的考量,审查起诉阶段作用尤为突出。很多涉卡年轻当事人,流水不算特别巨大,初犯、全额退缴获利,认罪认罚,律师提交法律意见,有较大概率争取不起诉。如果案件已经起诉到法院,律师将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低、社会危害性小作为辩护意见提交,是争取缓刑判决的重要说理依据。 律师还可以结合当事人家庭情况,比如需要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子女,日常工作生活表现,辅助说明当事人再犯罪风险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家属要注意,不能单纯以 “不懂法” 作为全部辩护理由,需要结合客观事实,形成完整辩护逻辑,提交办案机关参考。 张瑞山律师,执业证号 14419201110247756,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 162 号中侨大厦 A 座 25 层,电话:13712931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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