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法定适用条件全梳理,东莞取保申请实务要点


作者:东莞张瑞山律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满足四类法定情形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审批,最终统一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结合东莞看守所取保办案实务拆解适用条件中国人大网。第一种:量刑较轻,嫌疑人涉嫌罪名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无实刑羁押必要,优先适用取保候审。第二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综合案情、前科、作案手段,认定取保后不会再实施新犯罪、毁灭证据、打击报复被害人,无社会危险性,是实务中最常用的取保理由。第三种:特殊主体,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哺乳期妇女,只要无重大人身危险性,依法应当优先取保,不受刑期限制。第四种:办案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侦查终结、无法移送起诉,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

法定不能取保例外: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以自残逃避侦查人员原则上不予取保,但符合重病、怀孕、超期羁押例外情形除外。
取保两种担保方式:保证人担保(保证人无涉案牵连、固定住所收入、具备人身自由)或缴纳保证金。张瑞山律师东莞办案提示:刑事拘留 37 天批捕黄金期是取保最佳时机,家属可委托律师会见、递交取保申请书,结合案情搜集无社会危险性证据,提升取保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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