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委托外地律师来东莞会见,必须准备哪些完整材料


作者:张瑞山律师

不少家属身在外地,家人关押在东莞看守所,打算委托老家的律师过来东莞会见。虽然法律允许外地律师跨区域执业,但手续材料一点不能马虎,材料不全或者格式不对,即便律师千里迢迢赶到东莞看守所,也会无法安排会见,耽误案件进度。很多家属不清楚会见材料的细节,导致会见受阻。

第一,律师执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执业律师证件,实习律师不能够单独会见嫌疑人,家属要核实律师执业信息,避免遇到非执业人员冒充律师办案。

第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也就是律所证明,必须加盖律所红色公章,写清楚嫌疑人姓名、涉嫌罪名、羁押的看守所名称,同时留意公函有效期,公函过期看守所不予受理,外地律师最好临近会见日期再开具公函,避免路途耽搁导致公函失效。

第三,授权委托书,需要嫌疑人近亲属签字。近亲属范围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时要附上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用来证明委托人和嫌疑人之间亲属关系。没有亲属关系证明,看守所不会受理律师会见申请。

第四,完成线上预约。东莞看守所不接受直接现场排队会见,所有律师会见,都需要提前在粤省事小程序进行线上预约,选择对应看守所和会见时间,没有预约,即使材料齐全,也不能现场安排会见广东政务服...。外地律师不熟悉预约流程,很容易忽略这一步。

在这里提醒家属,不要认为签完委托合同,律师就一定可以顺利见到人。出发之前,家属应当提醒律师,提前确认东莞看守所最新预约规则,核对全部文书原件。如果材料出现错误,异地补材料周期很长,很容易消耗掉黄金 37 天的宝贵时间。

如果家属人在外地不方便当面签委托,也可以直接委托东莞本地律师,通过邮寄、电子签署的方式完成委托手续,不需要家属本人跑到东莞,同样可以快速安排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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